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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淀区扎实推进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2015-11-24 08:45:00

  近日,区政府常务会、区人大常委会先后听取了我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对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早在1989年,我区即成立了海淀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委员会,由主管副区长任主任委员,全区38家委办局和29家街镇作为成员单位,办公室设在团区委。依照“两法一条例”,印发《海淀区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成员单位和工作职责(试行)》,指导协调各成员单位,动员全社会共同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不断夯实基础,促进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有效运转

  我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在机制建设、队伍建设、保障措施等方面不断加强,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成员单位分工负责、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

  一是工作机制更加完善。巩固由主管副区长召集,相关部门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的区级统筹机制;建立信息共享、个案登记转介等部门联动机制;完善重点青少年个案帮扶工作领域的“街(镇)—区—市”三级联动机制,以及涉诉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司法保护“一条龙”机制等专项工作机制。二是工作队伍不断壮大。建立一支体制内稳定可靠、更替有序的核心骨干队伍,打造专业社工队伍,构筑社会支持队伍。三是工作保障力度持续加强。将相关经费纳入区政府财政预算,强化资金保障;引入高校学术资源,加大智力支持;通过政策、物质、精神等激励政策,凝聚社会支持。

  严格落实“两法一条例”,全面推进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一)以家庭保护为基础,推进未成年人日常关爱工作

  一是制定实施《海淀区家庭教育工作“十二五”计划》、《海淀区家长学校管理办法》,开拓“网上家长学校”,开展家庭教育。根据涉诉未成年人及家长、受害人及家长等需求,开设亲职教育课堂。二是在寒暑假、开学等节点,深入社区、学校,开设未成年人星光自护大课堂。针对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流动未成年人开设在京安全出行等方面的教育课程。三是通过海淀树人助学基金、帮助品学兼优、家境困难的学生;开展“两节送温暖”、“回访少管所”等活动。

  (二)以学校保护为依托,加强未成年人教育预防工作

  一是以学校为主阵地,尊重未成年学生受教育的权利;开展“青春船长、法制起航”、“法治校长进校园”等法宣活动;加强未成年学生思想道德教育;指导中小学开展心理健康普及教育工作。二是以校园周边综合治理为抓手,多部门定期对中小学及幼儿园周边进行检查,及时发现校内外各种安全隐患,净化校园周边环境。三是以海淀寄读学校为载体,建设“海淀区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教育矫治不良行为未成年人。

  (三)以社会保护为主体,推进未成年人帮扶矫治工作

  一是每年设计“共青团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面对面”活动主题,协助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在本级两会上提出针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建议提案。二是整合社会各方力量,分类开展重点青少年个案帮扶工作。引入彩虹之家专业社工力量,及早发现并帮扶社区“五需”青少年;对部分地区夜晚停留在网吧等24小时营业场所的青少年开展深宵外展服务;加强流浪未成年人的主动救助力度,开展困境未成年人保护。三是加强未保工作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查处违法使用童工等行为;始终对网吧、歌舞娱乐场所接纳未成年人保持高压态势。

  (四)以司法保护为重点,加强涉诉未成年人帮教工作

  一是完善机构设置,自2010年以来,海淀检察院未成年人案件检察处、海淀法院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青少年法律援助工作站、公安海淀分局未成年人案件审查中队相继成立,形成了贯穿公检法的未成年人办案体系。二是健全规章制度,打造海淀特色的涉诉未保法规体系。制定《海淀区合适成年人参与制度实施办法(试行)》、《关于北京市海淀区涉诉未成年人信息限制公开的工作办法(试行)》和《关于加强北京市海淀区涉诉未成年人观护帮教的工作办法(试行)》等。三是引入司法社工,在海淀看守所设立涉诉涉罪未成年人司法社工站,在海淀寄读学校设立“司法社工观护站”,面对面开展帮扶工作。

  我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将继续深化“全面覆盖,重点帮扶”的工作思路,即为我区所有未成年人提供切实可行的保护措施,对那些处于社会边缘的未成年人给予“兜底”帮扶。一方面探索“互联网+未保”线上一体化平台。结合共青团中央“青年之声”和“青少年法律维权热线”,开通“青年之声海淀”平台,形成“网络反映、归口分类、专业处理、适时转介、困难兜底”的网上个案“接收、转介、办理”的规范流程。另一方面配合线上平台打造线下统合性阵地引入专业社工团队筹划运行,整合多个部门、多类资源,组建心理咨询师、律师、司法社工、法制校长等具有专业知识的服务联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