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利用网络新媒体开展社区青年汇宣传的通知
各社区青年汇:
为加强社区青年汇宣传力度,建立有效宣传机制,依托现有网络媒体平台,提高社区青年汇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更好地发挥宣传舆论的导向作用,各社区青年汇应重点利用网络新媒体开展宣传工作。具体内容通知如下:
一、基础准则:
坚持客观实在、多层次、多角度的宣传方针,突出展现社区青年汇积极向上的精神面貌,把握时效性,突出创造性,注重持久性。
二、工作内容:
1. 微信
活动开展当日,在活动开展过程中将活动信息和活动现场照片上传至海青汇微信群。要求:图片数量 2-4张,信息内容为“时间+地点+活动主题+活动内容+活动效果”。
各社区青年汇微信公众平台每周至少推送一则活动相关信息,包括活动预告和活动总结。
每月末海淀社区青年汇微信公众平台将刊登“优秀社工”表彰信息。每月各片区评选出一名“优秀社工”,发送优秀社工信息至海淀社区青年汇邮箱。
注:凡获得“优秀社工”称号的青年汇社工,年终评优评先考核予以优先考虑。
2. 微博
微博应当每日更新,优先发布活动预告和活动总结,也可进行有关青春、正能量等主题宣传。
3. 其他网络媒体
除微信、微博外,还应通过其他网络媒体进行宣传,如论坛、贴吧。
三、工作要求:
1. 2014年7月22日17:00前,各社区青年汇建立微信公众平台和官方微博,并关注“海淀社区青年汇”及其他社区青年汇官方微博。填写微信公众平台、微博、其他网络媒体信息统计表(附件1)发送至海淀社区青年汇邮箱。
2. 每周一12:00前,将上周活动信息汇总发至各片区联络员,由各片区评选上周优秀活动(每片区一个),并将优秀活动信息(附件2)发至海淀社区青年汇邮箱。
3. 每月25日17:00之前,各片区联络员将优秀社工信息电子版(附件3),发送至海淀社区青年汇邮箱。
4.活动信息报送时,应当按照团市委规定的活动类型(公益志愿、运动、旅行、聚会、音乐、戏剧、讲座、电影和展览九大类)进行标注。
5. 各督导助理和旗舰店社工要着重做好网络新媒体宣传,发挥好自身示范带头作用。
海淀社区青年汇邮箱:hdsqqnh@sina.com
联系人:茅东烨 82468235
联络员:东片区 张成林 82468235
西片区 杨 阳 82510485
南片区 金 潇 82510418
北片区 田 静 82510646
附件:1. 海淀社区青年汇网络媒体信息统计表
2.优秀活动总结模板
3. 优秀社工信息模板
共青团北京市海淀区委员会
2014年7月15日
附件2:优秀活动模板.doc
附件3:优秀社工信息模板.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