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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学习总书记讲话 做合格共青团员”教育实践活动组织整顿工作的通知

  2017-06-07 09:41:00

各街镇团(工)委,各部委办局、企事业单位团组织: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共青团中央关于在全团集中开展“学习总书记讲话 做合格共青团员”教育实践的通知》(中青发〔2017〕6号)、《共青团北京市委关于开展“学习总书记讲话 做合 格共青团员”教育实践的通知》(京团发〔2017〕4号)和《共青团北京市海淀区委员会“学习总书记讲话 做合格共青团员”教育实践活动方案》(海团发〔2017〕2号)相关精神,团区委将开展组织整顿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时间

2017年5月15日—2017年7月31日

    二、工作任务

团支部要对自身建设情况进行自查,基层团组织在团支部自查基础上开展支部建设专项检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以下四个方面问题:(1)没有建立规范的团员档案;(2)没有按照上级分配名额和标准、程序发展团员;(3)没有按规定向团员收缴团费、向上级团组织缴纳团费;(4)不能经常性开展组织生活和团的活动。基层团(工)委要指导存在上述问题的团支部制定整改方案,用1到2个月时间进行整改,整改结束后,基层团组织要对整改情况进行核查,对于仍不合格的团支部负责人根据有关程序予以调整。组织整顿集中在5至7月份进行。各基层团组织于7月底完成检查、形成检查报告并于8月4日前报团区委基层部邮箱(hdtqwjcb@163.com)。报告模板详见附件。

    三、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基层团组织整顿工作是团区委推动“学习总书记讲话 做合格共青团员”教育实践活动中的重要环节,各基层团组织要提高认识,将落实从严治团作为工作切入点,通过本次整顿切实增强团员的先进性和光荣感,让团员更像团员,以良好风貌和积极作为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2.强化落实。各基层团(工)委要制定好组织整顿计划, 层层分解任务,明确责任主体,加强工作联动,推进工作落实。通过检查摸清底数,掌握情况,找准问题。整改要彻底,检查报告要详实。团区委定期开展随机抽查或实地核查,通报反馈检查情况。

3.及时总结。整顿工作完成后各基层团组织要做好资料存档,及时总结分析。在推进过程中,要善于发现和梳理好的经验做法,并及时报送信息至团区委信息报送邮箱(hdtqwxxbs@163.com)。

附件:“学习总书记讲话 做合格共青团员”教育实践活动组织整顿工作自查报告表

 

共青团北京市海淀区委员会

                                    2017年5月11日

(联系人:张云涛;联系电话: 62585961

“学习总书记讲话 做合格共青团员”教育实践活动

组织整顿工作自查报告表

自查团组织名称: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是否存在下列4项问题(如存在,请写明原因及整改措施,如不存在,请写明工作做法。)

是否建立规范的团员

档案

 

是否按照上级分配名额
和标准、程序发展团员

 

是否按规定向团员
收缴团费、向上级
团组织缴纳团费

 

是否经常性开展
组织生活和团的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