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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我的青春我的梦——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讲话 做合格共青团员”主题征文活动的通知

  2017-06-07 10:07:00

各街镇团(工)委,各部委办局、企事业单位团组织:

    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推进共青团改革,大力推进从严治团,让团员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以良好风貌和积极作为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按照《共青团中央关于在全团集中开展“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讲话 做合格共青团员”教育实践的通知》(中青发〔2017〕6号)和《共青团北京市委关于开展“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讲话 做合格共青团员”教育实践的通知》(京团发〔2017〕4号)要求,海淀团区委决定开展“我的青春我的梦——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讲话 做合格共青团员”主题征文活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5月15日-6月30日

    二、征文对象

海淀区全体共青团员

    三、征文主题

围绕“我的青春我的梦——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讲话 做合格共青团员”这一主题,自拟题目。 

    四、活动要求  

    1.征文内容应紧扣主题,语言生动,情感自然,积极向上。

    2.征文形式灵活,体裁不限,字数不超过3000字(诗歌不限字数)。

3.征文作品须为原创作品,不得仿冒或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因抄袭、篡改带来的一切后果,由作者自负。

4.各基层团(工)委向团区委推报优秀征文不少于2篇,团区委将进行评选并选送优秀征文报送团市委。  

    五、投稿方式

    电子版投稿到团区委,格式为a4纸,页边距上下左右2.5厘米,行距28磅,标题黑体二号字、正文仿宋三号字,来稿请注明作者姓名、性别、单位、联系电话、通讯地址和电子邮箱,单位组织投稿请注明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请将稿件发送至团区委基层部邮箱hdtqwjcb@163.com(邮件题目请注明“姓名/单位 +‘一学一做’征文活动”字样)。

    六、奖项设立

  征文活动结束后,团区委对选送的征文进行筛选,择优评选出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并进行表彰奖励。

 

                               共青团北京市海淀区委员会

                                   2017年5月11日

(联系人:李赞;联系电话:625859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