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是:首页 > 共青团动态 >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第十八届“海淀青年五四奖章”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2021-03-25 10:05:00

各街镇团(工)委,各部委办局、企事业单位团组织、各界青年:
  为进一步引导和激励全区广大团员青年继承和发扬“五四”运动光荣传统,明确肩负的历史使命,积极投身建设现代化国际化创新型宜居宜业城区和北京国际科技创新中心核心区而努力奋斗,为献礼建党百年作出青春贡献,团区委经研究决定,定于近期开展第十八届“海淀青年五四奖章”评选表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名额
  1.评选名额:30名。
  2.评选范围:年满14周岁、不满40周岁(1981年5月1日至2007年4月30日出生),工作生活在北京海淀的青年。
  二、评选条件
  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德高尚,作风正派。
  3.勤于学习,善于创造,甘于奉献,在本职岗位上创先争优并取得突出成绩,具有良好的社会影响和示范带动作用。
  4.重点评选以下四个方面的优秀青年:
  (1)爱岗奉献,扎根基层一线,在平凡的岗位做出不平凡的业绩;
  (2)创新进取,在本领域积极创新创业创优,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3)引领风尚,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积极弘扬青春正能量;
  (4)服务海淀,在重大工作项目和重大政治任务中作出重要贡献,具有较强示范引领作用。
  在脱贫攻坚、“两区”建设、疫情防控、社会治理等重点工作中,发挥积极作用,率先垂范,表现突出,经受住了考验,作出突出贡献的青年典型。
  三、组织领导
  成立“海淀青年五四奖章”评选表彰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和“海淀青年五四奖章”评选表彰委员会(以下简称“评选表彰委员会”),领导小组由团区委书记任组长、副书记任副组长、各部室负责人为成员,负责评选表彰的组织领导;成立“海淀青年五四奖章”评选表彰委员会,成员由共青团北京市海淀区委员会相关负责同志、海淀区青联委员、志愿者代表、驻区单位团干部及基层社工组成,负责评选表彰组织协调工作。评选表彰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团区委基层组织建设部,负责评选表彰日常工作。
  四、评选程序
  (一)征选报名(3月)
  通过以下四种渠道进行人选推荐。
  1.基层提名:各街镇团(工)委,各部委办局、企事业单位团委在征得本级党组织同意后,提名推荐参评人选。
  2.组织征选:评选表彰委员会根据行业归口,面向相关行业主管单位征选参评人选。
  3.媒体推荐:面向在海淀主要新闻媒体征选参评人选,重点征集媒体挖掘、宣传的具有一定社会影响力、发挥正面导向示范作用的优秀青年。
  4.个人自荐:通过海淀青年、团区委网站等媒体和网站发布评选公告,面向社会征集参选人。自荐人在征得单位所属团组织同意后,可自荐报名。
  各街镇团(工)委,各部委办局、企事业单位团委要本着真实、公正、从严的原则,对申报人选进行资格审核和严格考察,拟推荐对象要在所在单位或地区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报评选表彰委员会办公室。
  如果推荐对象为机关事业单位干部的,须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征求组织人事、纪检监察部门意见。推荐对象为企业负责人的,要征求生态环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税务、市场监管、应急管理等部门意见。
  (二)资格审核(4月初)
  1.各基层团组织负责初核并汇总本单位推荐人选材料。
  2.评选表彰委员会办公室(团区委基层组织建设部)负责初核并汇总其他征选人选材料;负责材料复核并提出符合条件人选,汇总名单报评选表彰委员会。
  (三)初评(4月上旬)
  由评选表彰委员会对候选名单进行初评初审,确定不超过60名候选人进入复评。
  (四)事迹展示(4月上旬)
  依托团区委“海淀青年”公众号,面向广大公众对初评候选人进行事迹展示。
  (五)复评(4月中旬)
  召开评审会,由评选表彰委员会对候选人进行综合评议,进行无记名投票,确定拟表彰人选名单。
  (六)公示(4月下旬)
  通过团区委官方网站(http://hdtqw.bjhd.gov.cn/)将正式候选人简介及其事迹材料向社会公示,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表彰(拟5月上旬)
  公示无异议后,团区委会签表彰决定,对获奖人员进行表彰。
  (八)宣传宣讲
  深化“海淀青年五四奖章”的品牌效应,开展一系列宣传宣讲活动,切实发挥“海淀青年五四奖章”的示范引领作用。
  五、相关工作要求
  1.各街镇团(工)委,各部委办局、企事业单位团委要广开视野,广辟渠道,面向全区各行各业青年做好推荐申报工作。
  2.请各团组织于4月2日(周五)18:00前按照第十八届“海淀青年五四奖章”申报材料要求(见附件4)所列材料报团区委基层部,每个团组织至多可申报5名候选人,如优秀青年较多,可另行沟通。个人自荐的,将申报材料自行报送。
  3.申报材料是评选的重要依据,各团组织要高度重视申报材料的撰写,要指派专人负责推荐人选材料审核修改工作,确保信息准确,事迹真实感人。
  附件: 
    1.第十八届“海淀青年五四奖章”评选表彰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第十八届“海淀青年五四奖章”评选表彰委员会成员名单
  3.第十八届“海淀青年五四奖章”评选表彰委员会办公室成员名单
  4.第十八届“海淀青年五四奖章”申报材料要求
  5.《第十八届“海淀青年五四奖章”人选信息汇总表》
  6.《第十八届“海淀青年五四奖章”推荐评选表》
  7.《机关事业单位干部征求意见表》
  8.《企业负责人征求意见表》
  9.参评人员承诺书
  共青团北京市海淀区委员会
  2021年3月23日
  (联系人:门征,韩婷婷;联系电话:62585977,62585976;邮箱:hdtqwjcb@mail.bjhd.gov.cn)
附件.docx